来源:admin | 发布时间:2023-09-29 | 游览:555
立足龙岩特色,围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落实“项目化、企业化、全产业链、生态环保”理念,坚持大抓招商、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农业“1172”产业体系,集中财政资金补齐农业产业短板,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特色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加强与广州对口合作,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长效机制,
加快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招商引资和推动与广州对口合作。按照《龙岩市特色现代农业“链主”企业招商配套政策》(龙农规〔2022〕7号),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全方位招商,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对引进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农业项目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适当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加强与广州对口合作,重点引进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创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加工企业),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认定的,一次性给予质量体系建设资金2万元。
二、支持“一县一片区”建设。在我市创新开展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建设,在初步打造出新罗银雁片区等7个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片区的基础上,继续集中资金资源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一县一片区”及“五个美丽”建设,着力提升片区产业发展水平,推动“五个美丽”建设,提升15条“串点连线成片”乡村振兴精品线路,促进全市美丽建设与产业融合,着力实现美丽建设向美丽生活、美丽经济转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每县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
三、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落实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条件,按《龙岩市“一村一品”专业村、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六个一”标准要求组织建设。实行申报制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项目评审,择优评定4个农业产业强镇,每个给予不高于150万元补助(创建成效好、次年可达到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要求的可持续安排),用于“六个一”标准建设、提升。
四、支持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示范村)。实行申报制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项目评审,择优评定7个主导产业发展实绩突出,具有培育为“一村一品”国家级示范村、省级专业村潜力的村,每个给予不高于50万元补助。按《导则》“六个一”标准要求组织建设,主要用于村主导产业补短板项目建设。
五、鼓励行业组织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农业相关行业组织协助开展、参与组织农业领域学习培训,交流推广,专题调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制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举办乡村振兴项目擂台赛、创业创新大赛等竞赛活动,发挥行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助力产业发展。
六、支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对新评定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奖励2万元。
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八、鼓励举办农民丰收节等特色赛事农事活动。对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主办的农民丰收节、果茶王赛、休闲农业活动、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等,根据资金情况适当给予补助。一般按国家级不高于50万元、省级不高于30万元、市级不高于20万元标准执行,市级赛事活动单个品类、单个赛道不高于10万元,两个以上不高于20万元。
九、开展乡村产业振兴正向激励。按照《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龙岩市乡村产业振兴正向激励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农〔2022〕63号)对各县(市、区)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进行考核,根据专项考核结果,前3名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附则:
1.本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当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本措施与以往政策措施有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每年度根据资金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
2.本通知中有关“新评定”指本通知发布当年起开始计算。除单独注明外,所列项目,同级财政资金就高不重复享受。
3.创建项目成立专家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及部分院校专家为成员,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4.本通知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各项措施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动龙岩市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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