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电商,造福一方——关于发展龙岩农村电子商务的几点思考

来源:闽西日报 | 发布时间:2019-08-10 | 游览:3461

农村电子商务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助推器”,被称为“直接经济”“零距离经济”,能正确了解市场信息,解决我市农业“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下一步,我市应当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围绕“五好一实”下苦功夫、动真功夫,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总结出更科学、更有效、更可行的农村电子商务“龙岩经验”。

一是选“好”地。从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来看,我市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又毗邻台湾,在搭建内陆和海峡两岸的农产品交流的桥梁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深厚的潜力。因此,要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借船出海,因地制宜,根据市场的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小范围试点和政府短期扶持的方式,紧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逐步引导群众转变农村土地观念,加快土地流转,盘活用地指标,自发选择合适的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精细化、有机化的种植、培育、深加工和销售。

二是开“好”垦。一方面,随着农村电子商务业态不断磨合发展,我市先后制定了《龙岩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龙岩市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龙岩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龙岩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八条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政策纲要,并将根据实际需要和外界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农村电子商务健康、科学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制度依据。另一方面,针对农村电子商务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制度不规范的问题,适时引入社会优质资本甚至国有资产注入,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和管理模式,由单兵作战模式调整为正规集团军模式,进一步开创农村电子商务的新天地。

三是吹“好”哨。要扩大宣传,借助微信公众号推送、电视节目播放、抖音和今日头条等多种媒介,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广农村电子商务青年创业故事、企业发展经验、产业基地运营模式等。要推动研学旅行与农村电商的线上线下融合,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和农村的互动交流,推动更多类似“万安公社”“白沙院子”这样的农产品线下体验店进城市、进社区、进单位,通过增强线下体验感提升线上的资金流、商物流、信息流。要推进农村电商行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内部沟通和互相学习,促进共赢发展。

四是引“好”才。创新电商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领域的培训体系,与中小电商企业和配套服务商合作,推动中高级人才继续教育,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举办电商职业培训和人才实务培训。同时,加大电商人才引进力度,健全电商人才激励措施,多渠道引进中高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快专业化电商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播“好”种。鉴于大部分农村电子商务经营的是初级农产品,季节性较强,受天气影响较大,供需双方往往受制于信息不对称而互相不了解,以致农村电商发展无法自我调节控制。首先要立足特色,推动农副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发展,针对龙岩绿色农业产品优势,提升专业化生产能力和标准化生产水平,推进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名牌农产品等农产品标志建设,培育和生成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市场认可的特色农副产品品牌。其次要借助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将全年的农产品需求制作成“大地图”,开展“网上直销”和“时令预订”等业务,购买合适的保险险种,既能实现农产品按需生产,又能让农户规避风险,提升了农民种植的积极性,也发挥了农村电商的市场调控作用。

六是育“实”苗。一方面重点发展公路物流、冷链物流、第三方物流、快递服务以及农副产品专项物流,着重规划建设一批仓储物流园,在各园区内打造电商物流“园中园”,鼓励传统企业主辅分离,支持现有物流企业发展壮大,引进一批大型综合物流公司,加快形成农村四级综合服务型物流系统,丰富农村电商服务网点,解决农产品物流配送瓶颈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和产品追溯机制,切实做好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加强电子商务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加大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合作社等第三方监管服务,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电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规范行为,让消费者更有保障,让商家(农户)受到约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主办:龙岩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体育公园安置小区7栋201
电话/传真:0597-2615083   闽ICP备17031823号-1  制作维护:亿网行网络   推广支持:腾媒大数据营销 

>